返回

从剧本杀店开始

首页
关灯
护眼
字体:
从剧本杀店开始 第71节
   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
    左思被古婆婆说得脸色发白,看所有人的眼中都带着警惕,害怕地朝无人的角落挪了两步。『地址发布邮箱 ltxsba @ gmail.com』

    古婆婆顿了顿,最后看向赵丝。

    “赵丝小姐,你的确是最特别的。”

    “他们5个来到这里都是想获得更多,只有你想退还。”

    “为什么呢,升职加薪的感觉不好吗?你又没有恶意,没有像他们一样害死人,对你照顾有加的上司只不过是被开除了罢了。你马上就要接替你上司的职位升职了,在这种关键时刻你想把养的小鬼退回来,真的合适吗?”

    “我没有想害人!”赵丝崩溃地大叫,“我只是想升职,我只是想买下那套房子,我没有想到陈经理会被开除,我只想把这个害人的东西退回去!”

    “请容易送难,当初是你自己主动找我想要请一尊古曼童回去的,现在说退就退哪有那么容易的事情。”古婆婆色狰狞地道,“我的这些孩子们帮你们实现了心愿,你们还想一点代价都不付出,天底下哪有这样的好事?”

    人这才反应过来,原来在网上向他们推荐古曼童的热心网友,居然就是面前的这位古婆婆。

    “你……你想做什么?”于贵害怕得连连后退。

    古婆婆阴阴地笑着,她身上的皮像是要掉下来一样,原本被熏黑的墙开始往外渗血,血腥味在二楼蔓延开来。

    靠墙的红裙子娃娃一脸嫌弃的离墙三尺:“呸,脏脏,不讲卫生。”

    江祺:……

    boss战的时候你说这个真的很煞风景。

    古婆婆的表情逐渐癫狂。

    “当然是,找你们收取利息呀。”

    “你们难道没听说过吗?养小鬼养到最后,是要拿自己的命来养的。”

    说罢,墙上的血里伸出红色的手,袭向惊慌失措的六人。

    其余的00多个洋娃娃已经溜了,只有红裙子洋娃娃还留在楼上,一副准备往下跑的模样,跑之前还不忘对着古婆婆呸一口。

    “呸,抄袭,不要脸!”

    江祺:……

    所以你到底是哪边的?

    江祺怎么感觉这个红裙子娃娃带着一堆娃娃上来,就是为了当个气氛组前期吓吓人。

    合着你就是个吃瓜群众啊。

    在古婆婆猖狂地大笑中,江祺离开了记忆。

    突然被弹出记忆的江祺:?

    就这?

    boss战都还没打完你就给我看这?

    回到房间里的江祺愤怒地往后看本。更多小说 LTXSDZ.COM

    哼,电影版的不让看,他看纸质版的!

    第7章 第二张建筑卡

    就在江祺翻本的时候,迟来的系统提示音在他脑海中响起。

    “恭喜玩家江祺获得[建筑卡]x,请于卡牌包查看。”

    建筑卡?

    莫非这次直接将娃娃屋抽出来了?

    江祺迫不及待地点开卡牌包,建筑卡一栏里又新增了一张卡牌。

    【建筑卡:恐怖娃娃屋】(可召唤)

    星级:★

    技能:气氛组(绝对安全的气氛组,娃娃屋会在适当情况下主动制造恐怖氛围,只不过如果没有相关员工操作的话,娃娃屋可能会放飞自我,对屋内的客人造成一定程度的物理伤害)

    卡牌详情:古曼童丽丽所居住的糖果店(被人称为恐怖娃娃屋),店内的00多个纯手工制作的洋娃娃都是丽丽喜欢的身体。丽丽会在这些身体中自由切换,附着在这些洋娃娃上,操作其它洋娃娃和店里的客人一起玩耍。总的来说,这是一个绝对安全,可以放心参观的游玩场所。

    (该建筑卡可以根据场景大小调节面积和装饰,放置房间不能比原房间大超过.5倍。一旦放置,3星前不得撤销不得挪动,请玩家谨慎选择放置地点。)

    江祺:……

    重新定义绝对安全。

    屋子可能会放飞自我,对客人造成一定程度的物理伤害,但是绝对安全。

    不死人就算安全是吧?

    可以召唤,就是风险有点大。

    不过如果能够配备相关员工的话……

    江祺把主意打到了招会计的支线任务上。

    原本他是不急着做这个任务的,因为按照小卡说的,特殊员工是和建筑卡相配的。

    之前江祺只有时光电影院一张建筑卡,还因为场地问题无法召唤,自然无所谓。

    但现在不同了,娃娃屋很需要一名特殊员工来保证玩这个本的客人们的生命安全。

    要是屋子里的娃娃失控,随机挑选一名幸运客人揪光他一半的头发,江祺掏光家底都不够赔客人的植发钱。

    运气好上今日头条,运气不好得上今日说法。

    这个建筑卡必须配员工!

    江祺已经在思考如何用一个合理,大家不会觉得他是钱多了有的烧的理由,为这家连出纳都不需要的剧本杀店招一名会计。

    思考无果后,江祺看了眼时间,发现才下午两点。

    江祺起身把门打开,给黄富贵发了条消息表示有事可以随时叫他,然后回去接着看本。

    boss战还没看完呢!

    人物本中并没有任何关于boss战的描述,这也难怪刚开打江祺就被弹了出来。

    所有关于古曼童,古婆婆和最终boss战的描述,都在主持人手册里。

    古曼童丽丽是正统的古曼童,单纯的孩子的灵体,可以投胎转世的那种,不会对供养者造成任何伤害,靠吃功德成长。

    丽丽的前一任主人就是这家糖果店的原店主,一直行善积德供奉着丽丽,糖果店里的装饰和00多个娃娃都是因为丽丽喜欢才这么放置的。丽丽经过多年供奉已经非常强大,也正是因此才被古婆婆盯上。

    古婆婆是一个邪修,是的,这个本的原世界中不光有鬼,还有修士。

    作为一名活了不知道多少年的邪修,古婆婆为了活下来可谓是坏事做尽,手上的人命多达上千条。在00多年前出国考察后,古婆婆从东南亚某国学到了制作古曼童的方法。

    只不过她学的不是制作丽丽这种古曼童,而是邪门的小鬼。小鬼由胚胎做成,怨气很重,无法转世投胎,需要由血肉供奉。

    古婆婆养了无数小鬼,一旦将这些小鬼养大就会用邪术吞噬,增强自己的能力从而延长寿命。后来古婆婆嫌自己养小鬼麻烦,就骗人养小鬼,时机成熟连人带鬼一起吞。

    在利欲的驱使下,养小鬼的人一般会越陷越深,如赵丝这种第一次出成果就后悔要退还的非常少。

    由于古婆婆修炼的邪术必须要在中元节鬼门大开,阴气最盛的这一天吞噬小鬼效果才最好,她才选在中元节这天将人骗来。

    丽丽的主人就是被古婆婆害死的。

    丽丽本来早就可以投胎转世,只不过舍不得主人才迟迟没有投胎。古婆婆害死丽丽的主人后,用阵法困住丽丽不让她投胎,一直试图用邪术控制丽丽,让她由正统的古曼童变成小鬼。

    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让丽丽吃人,在邪术和阵法的影响下,身上的邪气越重,血债越多的人对丽丽的吸引力就越大。这也是为什么江祺在记忆里会看到丽丽一边对着荀司,于贵这几个人渣流口水,一边告诉自己不能吃的原因。

    反正按照主持人手册中写的,无论主角团走向哪种结局,丽丽都坚守住了自己的本心,做一个好的不害人的古曼童。

    这个本有多种结局,最坏的结果就是boss战团灭,全员死亡。

    存活的结局是开放式的,只明确写了人没有死在古婆婆手上,但逃出去后人是否会遭到小鬼的反噬,是悬崖勒马接受法律的制裁,还是越陷越深最终赔命,结局并没有明确给出。

    不过除了赵丝外都不会太好就是了。

    如果是有人死有人活的结局,赵丝和左思活下来的几率相对较大。

    赵丝是人中唯一后悔并且想要补救的,从角色上的分配就可以看出来她活下来的概率比较大。

    左思则是因为丽丽是个颜控,从她喜欢的这些洋娃娃中就可以看出来,丽丽喜欢精致和好看的东西,人也一样。左思长得好看,发了笔小财之后又会打扮,只要她不在选择的时候作大死,认为丽丽和古婆婆是一边的死踩丽丽,丽丽大概率会帮助她逃出去。

    剩下的四个角色,想活就得靠自己。

    按照主持人手册中所写的,这个本前期吓人的部分全部由娃娃提供。什么流血泪,大笑,头身分离,头突然弹到地上哈哈大笑,娃娃抱住玩家的脚,突然咬住玩家的手,全部都有,全套服务一个不少。

    就连拿线索卡都得根据dm提供的信息在相关娃娃的身体里掏。

    至于掏线索卡的时候娃娃会做出什么反应,就得看玩家自己的运气了。

    只要余下的4名玩家能够在经历了前期一系列来自娃娃的惊吓后尚能保持理智,在最后的boss战中冷静分析,发现娃娃虽然一直在吓人但从头到尾都没有害人,由此做出正确的选择。

    是能活着离开的。

    江祺看完整本主持人手册,觉得这个本玩的最开心的应该是dm。

    dm扮演古婆婆,能对着玩家一顿阴阳怪气的输出不说,还可以吓人,简直不要太爽。

    至于吓人的娃娃,主持人手册上说那些娃娃都是机器娃娃,按照说明书调好设定就可以根据既定的程序走,全自动吓人。

    科技改变生活。

    等等!

    江祺终于意识到究竟是哪里不太对劲了。

    他没有机械娃娃呀!

    他只是抽出了恐怖娃娃屋的建筑卡,娃娃屋里自然是附带原本的00多个娃娃的。

    可他如果没抽出这张卡呢?

    如果他抽出了这张卡但是就是不用呢?

    这个本不就开不了了吗?

    这个本的灵魂是00多个机械娃娃,没有全自动吓人的机械娃娃,这个本拿什么吓人?

    江祺觉得一定是小卡心存报复,黑了自己的剧本道具。

    他就说,原价3w现价9000的恐怖本怎么可能连一麻袋道具都没有!
网站无法打开请发送任意内容至邮箱 ltxsba@gail.com 获取最新地址
网站无法打开请发送任意内容至邮箱 ltxsba@gail.com 获取最新地址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
最新地址:m.ltxsfb.com www.ltxsdz.com